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严格遵守“合规公正,专业高效,诚信经营”的服务原则,在原辅料与制剂研究、基因毒杂质研究、生物样本研究、核磁研究、包材相容性研究、中医药标准研究等主要业务领域,先后为新华制药、瑞阳制药、东岳集团、华润双鹤利民药业、帝斯曼、金城医药、齐都药业等500余家企业和山东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淄博作为鲁中医药产业密集区的主要城市,是山东省制药大市,其产业历史悠久、基础雄厚、产业体系完善,是山东省重要的药物研究与生产基地,聚集了一批有名的制药企业。研究院以产业化为目标,科技含量高,技术成熟,市场前景较好,知识产权明晰无纠纷,团队结构合理。淄博新药杂质研究中心
同时,专家组还就提升实验室技术能力、质量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在评审过程中,研究院各部门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积极迎审,配合默契。各部门负责人在与评审组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还为评审组提供了详实、有效的文件和记录,展现出研究院专业高效的团队作风和技术能力,得到了评审组的一致好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烟台新药杂质研究服务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由淄博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山东大学共同建设的一体化的药物与健康产品研发和技术服务机构。
如示例2,检测方法的建立。药物中亚硝胺类杂质的分析测试方法,可以参考专业机构发布的方法,亦可自行开发方法,均需注意分析方法灵敏度应与所论证的杂质限度相匹配,并采用杂质对照品进行完整的方法学验证,保证亚硝胺类杂质能够准确有效的检出。若采用自行开发方法,需证明该方法等效于或者更优于同品种官方公布的方法。全生命周期的风险控制。对于申报上市的产品,申请人在研发中,应进行亚硝胺类杂质的风险评估,对明确有亚硝胺类杂质潜在风险的品种应进行充分的研究。
避免为主是指在药品的研发阶段应根据亚硝胺类杂质产生的原因从原料药工艺路线的选择、物料的选择与质控、工艺条件的优化等方面尽量避免亚硝胺类杂质的产生。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各操作规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应与各物料(原料药应包括起始物料、溶剂、试剂、催化剂、中间体等,制剂应包括原料药、辅料、包材等等)生产商充分沟通,对物料生产和回收工艺进行系统评估。风险评估方法可以采用ICH Q9(《质量风险管理》)中所述的FMEA(Failure Mode Effects Analysis)或FMECA(Failure Mode, Effects and Criticality Analysis)【5】,或其他科学合理的方法。研究院化学合成药物平台技术服务:杂质谱分析,杂质鉴定及其对照品制备,原料药质量研究,原料药申报注册。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拥有完备的仪器,灵敏度高、稳定性好、带审计追踪功能,拥有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仪、自动移液工作站、双头氮吹仪、百万分之一周天平、高速冷冻离心机完整的功能科室,平台包括分子生物学室、分离纯化室、合成室、发酵室、高温室、仪器室、细胞房、动物房等八个功能区域。与多家临床基地合作。本中心与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北大医疗鲁中医院等多家临床研究机构和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以及国内多家大型医药企业保持着密切的业务联系。研究院提供实验室房租、物业费、实验仪器租金等项目优惠,共享优良员工,及融资服务、人资服务等技术支持。淄博新药杂质研究中心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按照《良好的自动化管理规程》建立了符合国家“数据完整性”要求的系统环境。淄博新药杂质研究中心
专家组按照新颁布的认证标准要求对研究院的运行体系、管理体系及技术体系等进行了的审查,各项考评指标达到CNAS标准要求。两天来,专家组通过现场查验、资料审核、人员谈话、指定样品测试、现场实验点评、能力验证实验审核等方式分别对实验室现场、管理文件与相关记录、管理和技术人员、现场试验技术能力以及涉及到的文件编制、记录填写、客户服务、纠正预防、内审和管理评审、环境设施、仪器设备配置、样品管理、流程设计、结果报告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审核,并对复审要求的检测项目和出具的检测报告做了综合考核。淄博新药杂质研究中心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淄博高新区生物医药研究院),是由淄博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山东大学和当地药企共同建设的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药物与健康产品技术创新研发和专业化孵化服务平台,成立于2012年12月,事业法人单位。被科技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整合高校、地方优势资源,建设、运营生物医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并依托平台开展科学研究、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人员培训、展览服务、对外交流合作、医药相关产品销售及技术研发,提升医药产业发展。